第17版:知行·理论

马克思幸福观的理论逻辑与时代内涵

本文字数:2098

  ■  周玉婷 杨杰勋

  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,幸福问题并非单纯的心理体验或伦理诉求,而是与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紧密相关的重要理论议题。相较于将幸福理解为主观愉悦或道德理想的传统观点,马克思立足于现实社会关系与历史进程,对幸福作出了具有根本性转向意义的阐释。特别是在当代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持续推进的背景下,从理论上重新审视马克思的幸福观,对于深化“美好生活”的内涵理解具有重要意义。马克思并未在抽象人性假设中讨论幸福,而是以唯物史观为方法论基础,将幸福问题置于现实的人及其实践活动之中,形成了以现实条件为起点、以劳动转化为路径、以人的发展为目标的完整理论结构。这一理论框架为理解当代社会发展中的幸福问题提供了根本依据。

  现实基础:物质生产与人的存在条件。在马克思关于幸福问题的论述中,一个具有方法论意义的转向在于其对传统哲学出发点的根本重构。不同于以理念演绎或主观意识为起点的思路,他将分析的立足点明确置于“现实的人”及其现实活动之中。需要强调的是,这里所说的“现实的人”,并非抽象意义上的存在,而是处于具体历史条件和社会关系中的个体,其生存所必需的基本生活需求,构成一切社会活动得以展开的前提。在这一前提之下,幸福首先呈现为一种具有现实根基的存在状态,而非脱离物质条件的主观体验。如果生产力发展水平不足以支撑基本生活需要,那么关于普遍幸福的讨论便缺乏现实基础。正是在这一意义上,马克思并不回避物质财富对于幸福实现的基础性作用。

  随着工业化进程的推进以及社会生产力的持续提升,人类摆脱普遍匮乏的可能性不断增强,这也为幸福的现实化提供了必要条件。从实践层面看,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路径,正是通过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,使居民生活水平显著改善,从而为幸福实现创造了更为坚实的物质基础。但需要进一步指出的是,马克思并未停留于对物质条件的肯定之上。相反,他在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分析中揭示出一种更为深刻的矛盾,物质财富的增长并不必然转化为个体的幸福体验,甚至可能与人的发展形成背离。在异化劳动条件下,劳动者所创造的产品以独立于自身的力量存在,并反过来制约乃至支配其自身活动。由此,人与劳动成果、劳动过程以及他人之间的关系发生断裂,个体在生产活动中难以确认自身价值。正是在这一意义上,单纯以物质占有程度来界定幸福,显然难以成立。马克思所强调的关键,在于幸福不仅取决于物质条件是否具备,更取决于人在现实活动中能否实现其本质力量。由此可以看出,在推进经济发展的过程中,如果忽视人的发展维度,仅以物质增长作为评价标准,便可能掩盖更深层次的问题。因此,将人的发展状况纳入幸福判断之中,构成理解马克思幸福观的重要维度。

  实践路径:劳动转化与幸福生成。在马克思的理论框架中,劳动并非单纯的经济范畴,而是理解人与幸福关系的关键环节。劳动不仅承担维持生存的功能,更构成人实现自身的现实方式。在正常社会条件下,劳动应体现人的创造性与主动性,使个体在实践中确认自身价值。然而,这种状态并不具有普遍性。尤其在资本主义制度下,劳动逐渐脱离主体支配,转化为外在约束,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难以掌控自身活动。由此,劳动不再是自我实现的途径,反而沦为一种负担,个体难以从中获得持续满足,只能在劳动之外寻求短暂补偿。可见,仅靠物质条件的改善并不足以保障幸福的实现。关键不在于是否存在劳动,而在于劳动的存在方式。只有当劳动不再完全受制于外在力量,回归个体的自主掌控,才可能成为自我实现的过程。在这一意义上,劳动已超越一般经济行为的范畴,直接关联着人的存在方式。这一分析在当代依然具有解释力,尽管技术进步改善了部分生产条件,但劳动时间延长、竞争加剧等问题依然存在。这表明,幸福的实现不能简单依赖消费提升或闲暇增加,而应回到劳动本身进行考察。只有当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拥有一定的自主性,并能合理分享劳动成果时,幸福才具备相对稳定的基础。

  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幸福的最终目标,也是最高形态的体现。自由并非对一切约束的彻底摆脱,而是在既定现实条件下对自身活动的自觉把握,全面发展则指个体能够协调培育并发展自身多方面的能力。马克思强调,个体发展与社会整体进步具有内在统一性。从这一意义来看,幸福的表现形态是个体潜能的持续展开与实现,而非单纯依赖外在评价。无论是推进教育公平、完善公共文化体系,还是优化社会流动机制,其核心都在于为个体发展提供更充分的条件。唯有当社会能够为不同个体创造相对均等的发展空间时,幸福才可能从个体经验转化为具有普遍性的社会现实。

  在马克思幸福观中,个体与社会之间是辩证统一的关系。个体的幸福状态受特定的社会历史与现实条件影响,而社会的发展又离不开个体的实践活动,个体在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中同步实现自身价值。幸福既不是单一依赖外部供给的结果,也并非完全取决于个人努力,而是在二者持续互动与相互作用中不断生成并得以实现。

  (周玉婷单位: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;杨杰勋单位: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技术培训中心)

分享到微信
使用"扫一扫"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
中国工业报社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
新闻热线电话:010-6741066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:010-67410661 广告招商电话:010-67410642
举报邮箱:jubao@cinn.cn   投稿邮箱:zbs@cinn.cn   服务邮箱:fuwu@cinn.cn
中国工业报社
微信公众号
中国工业报知行·理论 17马克思幸福观的理论逻辑与时代内涵 2026-06-01 2 2026年06月01日 星期一